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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2010年招聘技术人员

发布:2010-04-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加强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技术机构专业技术研究能力,根据广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件精神,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能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简介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是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属下的专业技术机构。主要职能有:提供国内外标准制修订、资料查询、推广、翻译服务;标准化研究、开发和技术审查、咨询,以及标准信息库建设、管理、应用;技术性贸易措施的信息通报、咨询、推广和研究;广州市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开发使用;商品条码的管理及相关信息开发使用;提供条码检测服务;承担广州市质监业务信息化应用项目建设和管理、网络系统维护及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

(二)招聘岗位(见下表)

我院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财政核拨编制和自收自支编制专业技术人员各1名,详见下表:

广州市标准化研究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编制

招聘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它条件

招聘对象

备注

财政核拨

标准研究工程师

1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机电类、化工化学类、材料类、电子、计算机、信息工程、物流类

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从事标准化及相关技术工作5年(含5年)以上;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优先

 

社会人员

免笔试,直接进面试

自收自支

标准技术研究员

1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机电类、化工化学类、材料类

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从事标准化技术工作2年(含2年)以上

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硕士学位、同时具有中级职称,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年龄计算均以2009年8月31日为界线。

二、招聘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0年5月5日上午9:00至5月10日下午17:00。

3、报名网址: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

4、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者仅限报考一个职位。

②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5、交费方式:我院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2日上午12:00。

6、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者于2010年5月14日上午9:00至开考后半小时通过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笔试主要测试行政能力、我国标准化法律法规及标准化基础理论、标准化综合应用,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1、笔试时间:2010年5月18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3确定面试人数。

2、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核。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院(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二楼),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专业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及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我院收入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首次聘用合同期为1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的人员将不予续签。

七、注意事项

1、考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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