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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考流程

发布:2010-04-20 11:26: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名单,由招录单位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公示7天后,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机关研究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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