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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东省直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注意事项

发布:2010-05-1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一、时间安排。各职位的体检考生,一般安排在该职位面试结束的第3天进行体检,即10日面试的12日体检,11日面试的13日体检,依此类推。
  报考省监狱管理系统职位的考生,10日至11日面试入围的,14日体检;12日至13日面试入围的,15日体检;14日面试入围的,安排在16日体检。
  二、资格审核。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前一天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到招录机关指定地点审核体检资格(由招录机关另行电话通知考生,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填写体检表第2页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名”留待体检当天到医院报到时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并贴上本人相片后交招录机关保管。
  三、体检报到。入围体检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招录机关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并须于当天8:00至8:30期间到达指定体检医院体检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纪律。体检过程中,考生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左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再交招录机关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或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
  五、当场复检。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六、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抽签序号牌交回工作人员,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七、体检结果于5月20日左右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和广东人事网公布。考生凭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码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 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提前一天熟悉招录机关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附件:1. 体检须知.doc
   
2.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doc
   
3. 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doc
   
4. 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doc
   
5.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doc
   
6. 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doc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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