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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评:怎样以“不称职”鞭策干部尽职

发布:2010-06-07 09:39:0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广东省徐闻县人大常委会联合县委组织部对县政府组成部门、公安系统六个大队及其下属中队等实权部门的领导进行考评,徐闻县人大常委会透露了“考官”结果:6人的考评结果为“不称职”,徐闻县委决定给予免职处理。
  “考官”,肯定是当地群众所乐见的,也是人大监督政府责任的体现。6名“不称职”者不仅被摆到公众视野中,而且遭免职处理,卸掉权力的处理不可谓不严厉。不过,笔者更关注的是,对“不称职”者的处理,能否真正警醒更多人。
  徐闻县“考官”的积极意义不容置疑,如何将这种积极意义延续、扩大,不外乎奖励与惩戒两大方面。奖励往往更易为人接受也易于推行,惩戒则步履蹒跚。但惩戒能否落到实处,往往是左右考评效果的根本所在。理论上讲,免职能够达成惩戒意义的主要有两点,一是影响仕途晋升,二是影响物质收益。其实当下并不缺少惩戒机制,比如《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第21条已明确规定,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等。徐闻是否愿意将考评与这个“办法”挂起钩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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