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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招聘公告

发布:2010-06-17 1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市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分院本部、成教学院两大部分。院本部位于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成教学院位于香洲区人民路。现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职工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
  详见《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聘用制教职工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酬薪待遇
  按《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合同聘用制职工工资改革方案(试行)》(珠城职院〔2008〕29号)执行。

  三、招聘范围
  (一)面向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院校的相关专业2010年应届毕业生;
  (二)面向现从事相关工作并符合学历、学位及职称条件的社会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前(截止时间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请同时发送以下报名材料至zhcptrsc@163.com.
  (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3);
  (3)个人简历。
  以上材料请放在同个文件夹并打包发送(文件大小不超过5M),文件及邮件均以“姓名+所报岗位及代码”命名,如(张三+物流管理0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3.资格初审。根据报名材料对其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各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时不予开考;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高于15:1时,可根据相关条件对应聘者进行挑选,但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列不得低于10:1。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事项于2010年6月23日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4.资格复审。笔试前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给组织人事监察处进行资格复核。淘汰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
  (二)考试。
  1.笔试(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学院统一组织笔试,按岗位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6:1的比例(招聘工作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考生笔试成绩及各岗位面试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院本部一号楼大厅公告栏同时公布。
  2.面试(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采取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视具体岗位而定)方式进行,由专业评委组进行评分。
  面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面试成绩及排名次序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院本部一号楼大厅公告栏同时公布。
  3.考试总分70分为测试的合格线分。
  (三)体检。
  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空缺名额可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在成绩、考核、体检合格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我院将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可登陆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监察处网页“人才招聘”栏查询。
  (二)若个别岗位未有考生总分达到合格线分,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的具体情况,在总招聘职数的范围内,对个别岗位的招聘职数进行调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03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

  附表: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聘用制教职工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xls
        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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