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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佛山市文化馆招聘公告

发布:2011-07-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文化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办公室文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资格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艺术学、哲学、法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对文化馆的工作职能有一定了解,有很强的文字功底及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沟通表达能力较强。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外地报名者,可于8月12日前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寄到佛山市文化馆(原市群众艺术馆)。
    2、报名地点:佛山市文化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卫国西路15号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339182,电子邮箱:bgsh_58@sohu.com,联系人:张女士。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报考者,先提交复印件,参加考试时核对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网、佛山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网和佛山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考试、体检和考核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
    2、体检和考核: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聘用。
    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佛山市文化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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