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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1-07-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广州市萝岗区中医医院属财政核补类事业单位,位于萝岗区中心地带。区政府先后投资了1亿余元在原有区属医院基础上打造全新的萝岗区中医医院。目前总建筑面积2万余平方米,开设床位200张,在职职工220余人。现因转型中医院工作及业务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爱岗敬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3、身体健康,具有本职位所需的执业条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年龄要求
    1、普外科医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本科: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外科学或中西医结合临床),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有连续5年以上县、区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对外科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经验丰富。年龄要求在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B超医师(中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医学影像学专业,研究生: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县、区级公立医院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1971年1月1日后出生。
    3、医务科工作人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本科:中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医师及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县、区级公立医院临床或管理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4、药剂师(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名: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本科: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及相关专业;研究生:中药学);初级及以上职称,有3年以上县、区级公立医院药剂室工作经历;年龄要求在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45周岁;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及其配偶须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的年龄条件及其他要求。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8月3日—8月5日
    (二)报名办法:应聘人员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毕业证、学位证、应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生证明、聘书等)送达医院办公室,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1、网上投递电子简历到hhyyhr@163.com
    2、邮寄地址:广州开发区萝岗公路街212号区中医医院办公室(邮编:510530,联系电话:020-6298208)。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资格审查:院办公室对所收到的简历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并交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该职位不予开考。
    四、考核
    包括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除报考普外科医师、B超医师岗位的人员须增加专业技能测试外,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只参加笔试及面试。
    1、笔试试题采取由第三方命题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素质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1)笔试前应聘人员须在开考前一个小时持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到考试现场进行资格复核,不进行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将在1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区卫生局及医院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2、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专业技能操作的掌握程度。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1)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3确定;并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区卫生局及医院网站公布3个工作日。
    (2)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顺序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应聘人员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3)在招聘工作中,凡参与考核及面试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
    (4)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五)成绩合成:
    1、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1)普外科医师、B超医师岗位:笔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40%,面试成绩占30%;
    (2)医务科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3)药剂师: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2、按以上比例分别计算出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
    (六)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
    (七)组织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等。
    对体检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根据缺额按考核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九)公示、聘用
    1、对拟聘用人选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医院在接到投诉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投诉、监督电话82116788(区卫生局)、62985208(院办公室)。
    2、对拟聘用的人员公示结束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审批。3、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按照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4、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凡提供虚假材料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为保证此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所有招聘工作进程均在萝岗区卫生局领导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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