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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2011-07-2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本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科室辅助工作岗位,共招聘3名。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并有能力履行雇用人员义务;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药学、社会保障、财会及中文专业;
    3、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有本市户籍;
    4、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悉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
    二、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雇用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雇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为:所雇人员工资标准按2400元/月,相关福利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执行。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的80%标准计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7月26日到2011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
    2.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二号楼三楼,联系电话:82981171;82980057)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本人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办理。
    四、考试事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通过市人事考评管理办公室委托建立题库的人事考试机构或有资质的人才测评机构、有资质的高等院校命题。
    (一)笔试
    笔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合格者依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实行百分制,按50%计入综合成绩。
    总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由招聘单位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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