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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招聘方案

发布:2011-08-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成立于1985年8月,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所属的人员经费财政核拨的正处级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核定人员编制10人,现有在编人员数9人。主要任务:受省人口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全省计生药具管理工作;参与研究药具事业发展规划、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协助拟订有关法规及全省免费供应计生药具专项经费分配方案和需求计划;负责履行全省免费供应计生药具的管理和服务职能,实施药具收购、调拨、存储、发放、质量监测、统计培训和财务预结算等工作,对下级药具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承担药具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开展避孕药具新技术、产品的宣传、培训、推广工作,促进和推动生殖健康产业发展。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省招聘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即2011年毕业的纳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为“招聘计划”,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四、招聘计划、岗位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科员(兼职驾驶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招聘计划。
    五、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刊登在广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rst.gov.cn)、广东人口网(http://www.gdpic.gov.cn)。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具备资格条件的有意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计算机水平等证书,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表格可在本信息发布网站下载)、户籍证明等材料。请应聘人员将上述材料的扫描电子版发送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gdsyjz@yahoo.cn,邮件主题为“应聘(应聘人员姓名)”;或将上述材料邮寄到广州市广汕一路332号广东省计划生育宣教信息综合大楼七楼,收件人: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办公室(邮编510520),并在信封上标明“应聘”字样。联系电话:020-87030400。
    2、报名时间:2011年8月18日至22日
    (三)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由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和招聘单位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名单将于9月2日前公布在广东人口网(http://www.gdpic.gov.cn)。审核结果同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届时登陆网站查看,或留意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请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复审。
    复审时提交的材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校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计算机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4.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原件各一份。
    每个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报名表》不得擅自更改,如有更改,则报名无效。凡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考试资格。
    复审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用直接进入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人数与参加面试的应聘人数之比不小于1:3方可进行考试。
    面试由广东省人口计生委人事处统一组织,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基本技能、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的统一笔试,占40%;结构面试占60%)。面试顺序由考生在面试前抽签确定。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第1名作为拟聘人选上报广东省人口计生委。
    面试时间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以电话方式通知面试对象,应聘人员届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
    (五)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中心组成考察小组,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前述程序办理。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七)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人口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20-87030400
    传    真:020-87030625
    电子邮箱:gdsyjz@yahoo.cn
    八、本方案由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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