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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招聘公告

发布:2011-08-0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是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其中事业编制2名,政府聘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放射科医师1名:医学影像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尘肺诊断资格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职业病诊断办公室医师1名:医学研究生学历,全日制预防医学或临床医学本科学历者,需具中级职称和职业中毒诊断资格,年龄35岁以下。
    职业卫生评价医师2名(聘员):全日制本科预防医学专业,年龄28岁以下。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招聘方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在其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一)报名时间:2011年8月24日—2011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外地报名者,可于8月24日前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寄到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
    (二)报名地点:佛山市职业病防治所办公室(地址:佛山市普君南路105号),联系电话:83267336联系人:陈主任、罗主任
    电子邮箱:fszfsl@126.com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提供报名表(贴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报考信息不完整、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3.一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
    四、考试、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笔试时间。面试人员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应变能力等。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体检、考核对象从总成绩依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考核数1:1的比例确定。
    (二)体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三)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规定,组织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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