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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东莞市公安局招收普通聘员公告

发布:2011-08-09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东莞市公安局2011年招收普通聘员公告
    为缓解我市警力不足现状,优化我市警力资源配置,推动“大巡警”建设,促进我市公安机关“警力下沉,充实一线”工作,根据《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有关精神,参照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东莞市公安局拟招收一批普通聘员充实到各公安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面向取得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的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公开招考。社会人员指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取得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没有受过处分。
    2、愿意履行普通聘员义务。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8月1日后出生)。
    4、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谈吐清晰。
    5、男性纵跳摸高≧260厘米,女性纵跳摸高≧225厘米,入围面试的考生面试前须进行纵跳摸高测试,纵跳摸高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纵跳摸高测试(报名时暂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能力及专业技术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体招考部门及招录人数见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在校生,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11年8月16日至19日(共四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为便于管理,按户口所在镇(街)分期分批报名,具体安排如下:
    8月16日:万江、横沥、石排、企石、谢岗、樟木头、沙田、松山湖;
    8月17日:东城、高埗、石碣、东坑、桥头、道滘、中堂、厚街、大岭山;
    8月18日:莞城、望牛墩、清溪、凤岗、塘厦、虎门、长安、石龙;
    8月19日:南城、大朗、常平、麻涌、寮步、洪梅、黄江、茶山。
    (二)报名地点:东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地址:莞龙路上板桥路段)。
    (三)报名方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招考公告,参照附件3的报名登记表样板及填写说明填写好《东莞市公安局2011年招收普通聘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核对无误后双面打印在A4规格纸上,作为现场报名材料之一。现场报名的整个流程请参考附件4。
    (四)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持《东莞市公安局2011年招收普通聘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本人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照片5张,有技术职称的,应携带相关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不得由他人代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经初步审核合格后,发放笔试准考证。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免交报名考务和体检等费用。符合免交考务费用条件的报考者,现场报名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者,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招收程序
    1、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9月3日
    09:00—10: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复习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所列为准。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招考职位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东莞警察网(http://www.gddg110.gov.cn)张榜公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2、面试。面试前,我局将统一收集面试对象的学历(学位)进行学历(学位)验证,学历验证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由市公安局统一组织实施。考官将以面谈的形式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和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个人形象及举止仪表等,对考评结果给出客观的评价意见,并进行量化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的试题由我局委托广东省考试局统一命题制卷。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3、体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具体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招录机关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提出考察结论,加盖单位公章。
    5、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正式上班。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6、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被招录人员签订《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聘用合同》。
    四、其它有关事项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普通聘员的身份。受聘于公安机关的普通聘员是为公安机关提供技术保障、辅助管理、行政事务等方面服务的专门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对公安民警行使指挥、管理、督察职权,不穿着制式警服、佩带警用标志,不配备、使用警械武器。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不得安排、要求普通聘员从事执法或者涉及绝密级事项工作。
    3、普通聘员的岗位种类。公安机关的普通聘员岗位主要包括如下几类:办公室内勤、110(122)报警中心、警犬训导员、派出所工作、监管场所勤务等,具体的工作岗位按照招考单位的实际情况并结合聘员的个人素质技能等统筹调配。
    4、普通聘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试行办法》和《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薪酬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执行。
    5、普通聘员配发有统一制作的工作证和制服。
    6、普通聘员的住宿须自行解决。
    7、普通聘员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按照《东莞市公安局普通聘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1、东莞市公安局2011年招收普通聘员职位表.xls
    2、东莞市公安局2011年招收普通聘员报名登记表.doc
    3、报名登记表样板及填写说明.doc
    4、报名流程图.doc
    5、纵跳摸高的测试方法和注意事项.doc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招收普通聘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69-22480009。
    东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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