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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2013年招考公务员面试安排及注意事项公告

发布:2013-05-22 09:02:1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深圳市2013年公开招考公务员(1301批次)面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的公告


  一、面试安排


  (一)面试考场:深圳技师学院校本部教学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1007号)。


  (二)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考生范围:

 

面试时间

报到时间

参加面试考生范围

524上午

7:30-8:30

1.报考职位编码为1301B001-1301B0091301B0121301B038-1301B059的资格初审合格考生;

2.报考职位编码为1301C001-1301C025的体能测评合格考生。

524下午

12:30-13:30

报考职位编码为1301B010-1301B0111301B013-1301B037的资格初审合格考生。

525上午

7:30-8:30

报考职位编码为1301A063-1301A1271301F0011301F002的资格初审合格考生。

525下午

12:30-13:30

1.报考职位编码为1301A001-1301A0621301D001-1301D057的资格初审合格考生;

2.报考职位编码为1301E001-1301E005的体能测评合格考生。

特别说明:

1.各职位的候考室分布示意图将张贴在教学楼一楼西门入口处,请考生到达面试考场后对照示意图自行查找本人所报考职位的候考室;

2.考虑到参加面试人员较多、等候时间较长以及天气、交通等原因,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带齐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并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面试考场等候,以免延误;

3.因个别职位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较多,候考及面试时间较长(其中1301B0121301F001职位考生根据抽签情况需候考及面试至当天下午),请自行做好时间安排并自带水和食物备用。


  二、面试考生注意事项(考生必读)


  (一)面试时间


  本次招考面试按照不同职位分别安排在2013年5月24-25日进行,上午9:15开考,下午14:15开考。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公告,在规定的报到截止时间前到达面试考场。


  (二)报到和抽签


  本次招考上午面试的职位报到时间均为当天上午7:30-8:30,下午面试的报到时间为当天下午12:30-13:30。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所报考职位指定的报到时间内携本人有效的应考证件(应考证件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到达深圳技师学院校本部教学楼一楼西门查验应考证件。经证件查验合格的考生在关闭寄存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后,应立即到本人报考职位相对应的候考室签名报到(各职位的候考室分布及安排详见教学楼一楼西门张贴的示意图及各候考室门口标识),通过抽签确定本人参加面试顺序,进入候考程序。


  应考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考场,并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服装参加面试。


  (温馨提醒:准考证遗失的可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准考证打印”栏目补打印。)


  (三)延误处理


  面试考场将分别于面试当天上午8:30、下午13:30起实行封闭管理,参加面试的考生未按所报考职位规定的面试报到时间准时报到的,将被禁止进入面试考场,并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四)封闭与等候


  面试开考后,工作人员将按抽签确定的各面试室面试顺序引导考生进入相应面试室参加面试。其他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期间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或其他特殊情况要离开候考室的,须经所在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候考考生需离开面试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按弃考处理。除候考室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候考室。严禁任何人向候考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五)应试


  根据职位特点,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和情景模拟等非结构化方式进行。除外事翻译职位的中译外口语测试外,考生在面试中应按照考官指令以普通话回答问题。除试题明示允许外,不得暗示或透露本人姓名、职位编码、准考证号等个人信息,否则当场取消面试成绩。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等候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到达指定候分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待面试成绩计算完毕,签收本人面试成绩后应立即离开面试考场。


  (七)清场和离场


  面试期间,除工作人员和考生外,清退考场、候考室、候分室内外的一切无关人员。离开候考室进入面试室的考生须带齐随身物品,面试完毕取得成绩回执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考生离开考场时领回所寄存的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


  (八)违规处理


  考生携带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候考或面试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无效。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有违反面试规定行为的,将按照《深圳市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2013年3月19日)》的规定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它


  本次招考面试考场不提供考生车辆停放、保管服务,以及除通讯工具、音频或视频发射、接收设备等以外的其他物品寄存服务,请考生自行做好应考安排。


  附件:面试考场交通指引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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