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申论资料 >> 申论指导

新华网评【焦点评论】:期待更多地方晒出“三公”详单

发布:2013-05-29 09:28: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34个市直部门陆续公布2013年度的详细预算账单。各界广泛关注的“三公”经费全部单列亮出,道明了花费去向、增减原因。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详细单列出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在全国范围内也是首次。(见2月26日《广州日报》)


  与以往晒“三公”账单不同的是,广州将各界关注的“三公”预算经费首次悉数晒出。先前中央部委和一些地方晒“三公”给出的只是一个笼统数字,如今广州市则不仅告诉公众“三公”花了多少钱,还让公众明白是增了还是减了,以及为何花这些钱。


  广州市的破冰之举,既是在实际上对有的部门“三公”经费狮子大开口设了一道关卡——多数部门的“三公”预算数呈下降趋势,一些经费上涨的部门也亮出了释疑的理由,便是明证;又是在实践上对民意的一种回应,证明政府部门可以做得更加透明阳光;还是针对公共财政信息公开树立的一个标杆——广州市已经晒了,其他地方会晒吗?


  是的,详细晒“三公”经费的地方,不应只有广州,而应该是所有吃财政饭的地方和部门(极少数涉密者例外)。从全国范围来审视广州之举,便不难发现此事其实透出了尴尬——事实上,广州独树一帜详细晒出“三公”经费,反映了广州的决心和勇气,同时又暴露了制度的滞后和缺位。人们当然可以期盼其他地方学习广州、跟进广州,但这种期盼显然难以得到保障。没有制度的保障,其他地方和部门甚至包括广州市在内,今后能否做到如此详细晒“三公”经费都是一个未知数。


  账单公开是大势所趋,知情是监督的前提。需要重视的是,我国现行的《宪法》、《预算法》,没有关于预算公开的内容;全国人大2012年7月发布征求意见的《预算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虽增订了条文决定确立预算公开制度,可内容失之粗疏。在实际操作中,账单公开的范围、时间、形式,以及不公开由谁决定、有何责任、向谁问责等,都还并不明确,这就导致了一些地方和部门将“能公开的都公开”变成“能不公开的都不公开”。


  确立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各类账单的公开细则,这种制度层面的破冰比单纯一个广州的破冰重要得多。唯有如此,广州才不会孤单,本来它也不应该孤单。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相关文章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gd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