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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3-05-31 09:31:0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适应质监系统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提高事业单位管理绩效,经市人事局批准,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能简介及招聘岗位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原广州市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所)是隶属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华南地区建立最早、技术力量最雄厚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机构。现有人员260多人,办公、实验和培训场地达5000多平方米。
我院拥有一支由高级工程师、高级检验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高水平人才队伍,负责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建筑机械、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擦窗机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并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任务。
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下表):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表 招聘类别 人数 专业 其他条件 学历学位 招聘对象 管理人员 1人 汉语言文学、法律、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1、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广州市内户口。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符合条件的社会在职人员 专业技术 人员 5人 机电类相关专业 1、具有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持有国家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员证者优先考虑。 4、广州市内户口。 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 1人 1、具有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中级职称。 2、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即1970年12月3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持有国家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师资格。 4、广东省内户口。 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4月18日10:00至4月26日17:00时。
3、报名网址: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4、报名要求:
①每位应聘者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
②通过网上资格审核者交纳报名、考务费50元/人。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5、交费方式:招聘方在网上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审核初审通过的应聘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纳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4月29日17:00时。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6、打印准考证:2011年6月22日9:00至6月25日9:30时,参加笔试者通过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免考笔试人员无需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及有关说明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命题、考试和阅卷。
1、笔试内容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主要是相关专业知识,测试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初定6月2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在中国广州人事网(www.gzpi.gov.cn)和广州市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的1:3确定面试人数。
2、参加面试前一天须进行资格复核,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资格复核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3、面试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举止仪表,以及对本职工作和本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三)有关说明
1、报名人数达到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
2、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3、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专业岗位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体检、考核
进入体检的考生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可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的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工资待遇按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
七、注意事项
1、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83275325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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