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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招聘66人 11月8日报名

发布:2013-06-05 11:21: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2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广东局)是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广东省的正厅级直属机构,下设技术中心、保健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等事业单位;在广州、黄埔、天河、广州机场、汕头、湛江、增城、花都、从化、番禺、江门、新会、开平、阳江、佛山、高明、惠州、大亚湾、河源、中山、东莞、肇庆、潮州、饶平、茂名、韶关、清远、揭阳、汕尾、梅州、南海、顺德、云浮、南沙设有34个分支局,均下设事业单位。现共有5000多名检验检疫人员,拥有多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一大批区域性重点实验室。


  检验检疫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实验室检验检疫技术工作、研究咨询及检疫风险分析、传染病监测、健康体检、国际旅行预防接种、技术开发服务、机关后勤服务等职能。为适应出入境检验检疫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2年广东局共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6名,具体岗位名称和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或现(原)单位表现优秀;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同时具有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至2012年11月30日;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3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至1994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符合报考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入条件,具体要求可查询当地人事部门或公安部门有关公告或网站;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国家机关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凡与广东局各分支局或广东局直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岗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主要面向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将根据专业特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招考。


  (一)公开报名


  1.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2年11月8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费、下载准考证等。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7:00。


  4.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5.招考职位要求具备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学位。


  6.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者,应以应届学历学位报考;报考其他职位者,应以已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报考。


  (二)报名审核


  广东局将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才可参加笔试。审核时间为201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3日17:00。


  (三)缴费


  参加考试的考生缴费标准为55元/人,由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缴费时间:201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6日上午8:00。因应聘者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报考成功的考生可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2012年11月29日9:00至12月1日笔试开考后半小时内。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9:00——10:30。


  笔试考场设在广州市,具体地址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在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公布时间:12月3日或4日。


  (五)确定面试名单


  各职位取笔试成绩前3名进入面试。笔试后,考生可登陆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


  (六)面试资格复核


  1.复核时间:2012年12月4日至12月6日,每天14:30-17:00,具体安排见面试公告。


  2.报考人员须提交所有报名材料、大1寸免冠彩色近照2张( 1张贴报名登记表,1张贴体检表 ) 。报名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学生证、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限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11或2012年毕业考生,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同意改派的证明(需加盖学校毕业分配办公室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4.社会在职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经广东局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5.没有按时进行资格复核或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每位考生必须对自己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七)面试


  报考人员可登录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询面试公告。面试时间:2012年12月5日至7日,共3天。由广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广东局大楼。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A×40%)+(B×60%),其中A为笔试总成绩,B为面试成绩。


  (八)体检和考察


  1. 体检


  由广东局统一组织体检对象按广东局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广东局支付。对于体检不合格的,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增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2. 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广东局统一安排考察。考察中,对学历学位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对假学历学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经考察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局网站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网上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写出在报考职位所在单位(分支局或广东局直属单位)连续工作5年的保证,如在5年内因个人原因提出工作调动的,一律按辞退处理。对不能按时报到或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咨询和监督


  广东局人事部门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实施。


  咨询电话:020-38291737。


  广东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监督电话:020-38290053。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66号,邮编:510623。


  网址:www.gdciq.gov.cn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笔试结束后,请考生及时登录广东局网站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查阅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12月3日或4日),入围面试的考生请及时做好面试准备;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试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2年11月6日


  附件:


  1、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2、面试地点地图、乘车路线及住宿指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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