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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选调2名公务员 10月10日起报名

发布:2013-06-09 00:27:2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启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广东省人民政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城市建设处、科技教育处副主任科员以下各1名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功底;热爱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任副科级以下职务。


  (三)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四)2009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好。


  正在试用期的,接受处分期间或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察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违反计划生育及其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均不列入公开选调对象。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资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非广州市户口已婚人员需同时提供配偶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复印件和近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2篇。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10月26日(以报名邮件邮戳时间为准)。


  3.报名方式:采取邮局邮寄资料方式报名。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信封请写明“选调公务员”)。邮政编码:510045。咨询电话:020-82133545,83133645,83133547,传真:020-83333182。


  四、选调程序


  1.资格审查。审核报名资料,确定符合条件进入笔试阶段人选。公开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取消公开选调。


  2.综合考核。通过笔试、面试的方式对人选进行综合考核。


  3.体检。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按选拔职位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4.组织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适的,由我厅根据综合考核情况另行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确无合适人选则放弃该职位的公开选调。


  5.公示。对考察对象在其所在单位公示7天。


  6.办理任职手续。按综合考核、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我厅党组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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