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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招聘18人 10月22日起报名

发布:2013-06-09 14:28: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是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直属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是负责对市重点信息工程项目的立项提出技术意见;负责智慧广州“一卡”(社会保障卡)、“一页”(市民网页)、“一库”(城市海量数据库)、“一台”(云服务平台)等重点工程的统筹建设、应用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信息化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负责广州市电子政务内外网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为政府信息网络互联提供技术服务;负责“中国广州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和信息资源的采编工作;负责市政府重要数据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参与拟定信息行业管理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必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广州市户籍或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招聘岗位详情见附件《2012年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截至2012年9月30日。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 (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2日10:00至10月29日17:00。


  3、资格初审:2012年10月22日10:00时至10月30日17:00时,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考试。


  4、交费方式:初审通过的报考者,通过网上支付系统交纳考试费55元/人,未按时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缴费时间为2012年10月22日10:00至11月2日17:00。


  5、打印准考证时间:2012年11月8日10:00至开考后半小时内,报名成功的考生自行上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6、 考试时间及地点:时间为2012年11月10日9:00—11:30时,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考试


  (一)笔试:每个职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数1:3比例,才准予开考,如达不到1:3的报考比例将按照实际情况调整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考职位。笔试时间150分钟,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二)资格复核:在面试前对笔试成绩入围的考生进行资格复核。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次递补人选。资格复核通过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采取面谈方式,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进入笔试成绩合格线的按照招聘岗位数1: 5比例依照笔试成绩分数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名单、时间、地点都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四)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凡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综合考核,根据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精神,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在考核阶段验证所提交材料真伪。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八、聘用


  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为合格人员办理有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咨询电话:020-38828270  谢先生


  附件:


  2012年广州市电子政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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