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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公开招聘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发布:2013-06-12 00:17: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区政府同意,广州市花都区于2010年12月份公开招聘2010年度机关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42名,补充招聘往年空缺职位21名,共6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根据《关于印发<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花办发〔2008〕6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工作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招聘工作,成立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共添,副组长:王雁威,成员:胡圣祯、朱建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胡圣祯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和各招聘单位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招聘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63人。具体招聘职位和人数见《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公开招聘机关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3、符合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4、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以2010年12月31日为界。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聘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应聘人员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聘用。笔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7日(星期一)-12月28日(星期二),咨询电话:020-36899084。
2、报名地点:花都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新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报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其中应聘职位要求具有花都区户口资格条件者,还须提交本人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
可在花都人事人才网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报名登记表》。网址:http://rsj.huadu.gov.cn。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符合报考资格人员名单于2011年1月7日下午6:00前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1年1月13日。地点:花都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新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星期六)下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时事政治、公文写作基础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拟招聘人数或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于2011年1月18日下午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2011年1月20日(星期四)-1月21日(星期五),地点:花都人才市场(新华街建设北路冠华新城北门,即合兴大酒店对面)。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五)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特别是要考察与拟任职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六)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花都人事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在向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可续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受聘期间的有关人事关系统一由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实行人事代理。 
五、薪酬待遇
根据《花都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规定,本次招聘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中级雇员7万元/人/年,初级雇员5万元/人/年,普通雇员2.5万元/人/年,技术性岗位4万元/人/年的标准包干使用(含由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的比例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费用),食宿自理。党建工作指导员的工资由市财政每年按13个月,每人每月1883元的标准核发,区财政按每年每人2000元的标准发放节假日补贴,其他社保、医保等福利待遇由镇(街)财政解决。
六、其它
各相关单位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这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本方案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2010年公开招聘机关和财政核拨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聘用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
广州市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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