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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务员申论考试需要廓清的几个基本观念(2)

发布:2013-06-16 00:47: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把握申论考试命题的五大原则


  (一)、申论命题要坚持导向性。任何考试都具有导向功能,导向功能是申论考试的首要功能。这种导向功能表现为两个层次:一方面是能力导向,也就是要求考生具有什么样的能力。按《中央、国家机关200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要求“ (二)申论 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考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将考生需要具备的能力从学科高度进行概括,主要是写作学、管理学、政治学三个学科应知应会能力。另一方面是舆论导向。申论考试作为国家大型考试科目,担负着统一思想,引导舆论,把握导向,坚定信心的功能。因而群众关心的、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常常作为申论材料,供考生进行引申论述。主管单位以申论试题,向整个社会、向全国人民传达一种声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体现一个核心宗旨:“为人民服务。”以中央、国家机关考试从2000年到2006年的申论试题关注的重点来看,分别是噪声治理、医药安全、网络管理、生产安全、环境治理、农村扶贫、突发性事件应急防御等,各省、区、市的申论试题涵盖范围则涉及更为宽泛,更为具体。通过申论考试,抽象的国家向具体的人民传递着一种关怀,一种爱护。因而,申论考试从大处说,具有凝聚人心,团结群众的重大意义,不可低估其当前意义和长远价值。


  (二)、申论命题要突出检测性。检测功能是考试的基本功能。申论命题要能够正确检测考生的知识、素质和能力。申论是公务员考试科目,它不是专业考试科目,因而,它侧重测查考生是否具有公共管理能力,而不是测查考生是否具有专业操作能力。按照《公务员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根据公务员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不同职位类别分别设置。”《公务员法》中只对公务员凡进必考有原则规定,但对考试内容没有明确规定,考试科目也未提及,只对考试形式有规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申论从2000年起开始作为中央、国家机关招考公务员的一门考试科目,迄今已有7年。申论命题正在走向成熟,但还没有完全定型。考试大纲也是一年一制,虽然年年大同小异,但于总体稳定中也表现出局部不稳定来。所以,申论考试是否只是权宜之计,也还说不定。因为任何大型考试,都会陷入模式化的弊端。《南方周末》曾就美国考试制度为何越来越像中国的科举考试这一现象进行讨论,结论是无可避免。那公务员考试以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作为考试科目,久而久之也难免落入模式化的窠臼。《公务员法》对此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为以后可能改变考试科目留下了后路。


  (三)、申论命题要体现公正性。公正性是申论命题的道德要求,这是对申论命题者的道德底线的规定。申论考试担负着为国选才的重任,不能徇私舞弊,不能偏袒佑护。申论的政治精神就是一个字“正”。“政者,正也。”亦即止于所当止之处。这种公正性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庸之道”一脉相承,与现代社会提倡的公正完全一致。申论的公正性要求申论命题者所出申论试题对所有考生都是公平的,具体表现在申论试题要本着测查考生从事公共管理的共同能力,而不能对特殊专业才具有的知识、素质、技能等进行局部测查。其最基本的表现是申论的试题卷对所有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来说都是完全相同的,考试时间及考试规则也完全相同。除此以下,还有三个细节需要在命题时加以注意:


  (1)选择面向大众的、已经公开的客观信息作为申论材料。申论材料一般不选尚未公开的信息,或者是仅限少数人知道的信息,也不选内参、秘闻等,更不选文学作品、怪力乱神等。近年来各级各地申论试题主要都是来自于报纸、电视、网络或广播等大众媒介的消息、通讯等,或以完整之态出现,或以拼接之貌显示。公开是保证公正的一个重要条件。


  (2)材料中的专业术语要照顾考生的普遍利益,以不影响多数人的阅读理解能力的发挥为限。没有任何材料不涉及专业术语,只是专业术语不能过多,而且对专业术语的不理解不能导致对申论无从作答。社会问题是变幻多样的,每个领域、每个行业都有其术语,要想完全避免是不可能的。当然,是否有术语或有多少术语不是申论命题考虑的重要内容,只是需要兼顾而已,在全面衡量试题质量时可以把它作为一个方面的标准予以较小的权重。申论试题从普遍意义上讲,对考生是公平的。公平是实现公正的又一个重要条件。


  (3)申论要求的设置以测查大纲规定的能力为主,非关公务员能力要求方面的能力的测试不能放在申论重点测查内容中。申论要求中的关键词语要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要具有较高的区分度,让考生能够比较明确地辨别。这方面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比如近年来各级各地考试申论要求中普遍出现的“主要内容”与“主要问题”,“方案”与“对策(建议)”等词语,其区别就不太明显,区分度不够,它对考生的语言功力的要求远高于对其行政能力的要求。这一点可以从一些专家在网上的指导中看出来,把这些词语区分得很清楚的人还不多,这样,申论考试的难度大为增加,必然影响申论阅卷的公正性。


  ( 四)、申论命题要注意时效性。时效性是申论命题的效能要求。按《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技(二)年满十八周岁;技(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的要求,报考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的考生,正是朝气蓬勃、富于创新的年龄,他们都具有相当的知识,很多人对社会问题有一定见识,部分人还具有敢想敢干的胆识,对国家管理能够提出很多具有理论上可行、实践上可以操作的方案或对策,这些方案或对策,集中体现了一代年青人的思想和智慧,是国家的一笔宝贵财富,不能把这些试题答案束之高阁,而应当把它应用于实践,达到录用考试和国家管理相结合的良好功效。个别省将申论优秀答案汇编成册,供各部门领导参考,就是发挥申论答案作用的一个良好形式,推动了工作的进展。所以,申论给定材料最好不选择过时的材料,当然也不能选择想象或虚构的材料,而必须选择那些当前普遍存在的、群众反响强烈的的问题作为给定材料,以使考生的优秀申论答案能对工作能有现实推动作用。通过历年的中央、国家机关考试试题我们可以得到验证。如2005年考三农问题,随后中央开会就着重研究农民、农村、农业问题。2006年考关于处理突发性公共事件问题(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26日),考试稍后的2005年12月,2006年1月,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多次报道胡主席、温总理等国家领导人关于加强突发性公共事件处理能力的讲话。


  把握这一点,对考生来说非常重要。申论考试的准备,很多考生是摸头不知脑,不知从何下手。事实上,只要他们在考试前半年的备考时间里,多关注胡主席总书记的讲话,把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多阅读温总理总理的工作报道,就能知道管理国家过程中的职能分工、措施手段、方式方法、定性原则、定量策略等,多查阅各部门领导的讲话,就能明白具体情况下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技巧。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考生要改变备考的盲目状态,必须明白试题源头何在,从源头抓起。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只有这样的人,才有更大机会进入公务员队伍,成为国家管理者中的一员。


  (五)申论命题要便于评阅。便于评阅是申论命题的最后要求,也是最重要的要求。只有便于评阅,才能尽可能地保持其公正性,也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检测功能,也才能更好地为国选才。为了便于评阅,申论要求中通常既有形式方面的要求,也有内容方面的要求。

 

  申论更多作答思路和作答技巧,可参看2013年公务员考试技巧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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