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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招聘33名雇员通告

发布:2016-11-11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11月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招聘33名雇员通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9︰00—11月13日16︰00。笔试。科目为《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复习可结合2016年广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用书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雇员招聘通告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3名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人员(特殊岗位、招考对象可放宽至高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相应的各类证书、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方可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年龄为18至40周岁(1976年11月8日至1998年11月8日期间出生),西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招聘人员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1年11月8日至1997年11月8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招聘岗位明确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专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报考人须于11月8日前取得相应证书;
  8、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具有某项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8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二)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2016年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招聘雇员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下称《网上报名事项》)。
  (三)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9︰00—11月13日16︰00,报考人必须在此期间按照附件3《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招聘雇员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的要求上传所需报名材料的JPEG或PDF电子文档,逾期上传的报考资料不作处理。
  (四)其他说明:
  1、网上报名所提交材料电子文档的审核为初次审核,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11月8日9︰00—11月15日16︰00。网上初审由招聘单位负责,审查结果将于初审工作完成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向报考人反馈。我区将对通过笔试并入围面试的报考人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二次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报考人的报考资料审核以我区二次审核的结果为准,如出现上传报名材料与原件不符、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等情况,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相应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即:向社会公布招考岗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雇用。
  (一)笔试。科目为《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科学社会主义》、《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
  主要测试应试者具备公共基础知识能力,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视报考人数确定。(具体笔试地点、考室安排等以准考证为准,我区将在报名截止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报考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签领,或者由代理人携带报考人亲笔签名委托书以及身份证签领)。
  笔试结束后,我区委托相关第三方考试机构统一组织阅卷,笔试合格分数统一划定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对象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雇用人数1:3的比例由我区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笔试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具体工作由我区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雇用岗位拟雇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公示
  体检按《中山市机关雇员雇用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西区网公示5天。
  五、雇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后,择优雇用。
  本通告由我区组织人事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0-23325858、23325869。
  附件:
  1、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招聘雇员岗位表
  2、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
  3、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招聘雇员网上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中山市人民政府西区办事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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