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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发布:2016-12-06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公告已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16年12月10日(星期六)9:00-11:00(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笔试地点
  韶关市第二中学(韶关市浈江南路1号)。
  三、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笔试人员认真阅读《考场规则》,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考生应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
  (二)请考生于12月6日至12月9日携带身份证到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政工科(地址:韶关市浈江区良村公路4号)领取准考证,联系电话:0751-8551100、8551101。
  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5日
  考 场 规 则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进入试室,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备查对。
  二、不准携带手机、电子记事本等电子设备进入试室,已带的须关闭后与其他物品一同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三、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四、应在试卷、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不得做任何标记。考试开始后才能答题。
  五、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和答题纸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开始考试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待监考人员查验清点试卷、答卷后方可离开试室,离开后不得再进入试室。
  七、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逗留。
  原标题:韶关市浈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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