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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01)

发布:2017-02-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预计在3月份启动报名工作。历年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生可结合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做好备考工作,下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就行测科目为考生提供一些练习,希望给考生带来帮助。
  2017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练习题(101)
  1.小学生王某今年8岁,他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的是(  )
  A.接受某基金会的助学捐赠共计50000余元。
  B.参加某电影的拍摄工作获得报酬500元。
  C.花费400元自行购买了老师推荐的某套学习教材。
  D.将英语竞赛的50元获奖奖金捐赠给红十字会。
  2.下列选项中,不能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的是(   )。
  A.大学教授张某
  B.退休公务员李某
  C.户籍警察赵某
  D.刑满释放人员丁某
  3.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有权决定的人选不包括(  )。
  A.秘书长
  B.审计长
  C.财政部部长
  D.国务委员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肖某明知自己的自行车车闸不好使,却自以为技术过硬而飞速行驶,当行至一交叉路口时,将一幼儿当场撞死,肖某的行为属于间接故意犯罪
  B.某单位犯行贿罪,应依法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刑
  C.吴某被取保候审,在此期间吴某不得行使选举权
  D.某公司承诺向灾区捐款,该公司可以在交付捐款前撤销承诺
  5.当行政行为违法时,下列选项中,除(    )外,都拥有撤销权。
  A. 人民法院
  B.人民检察院
  C.国务院
  D.作出行政行为的机关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民法中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默认有效行为,在货币流通手段中默认为花费数额很小的钱款。
  2.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条规定:合伙人应当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第十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五十三条第十四款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D
  解析:
  宪法六十七条第九款规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这里不包括副总理、国务委员。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B
  解析:
  肖某的行为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因为他主观上对撞死幼儿的行为没有持放任的态度,不属于间接故意,A项错误。公民在取保候审期间可以行使选举权,所以C项错误;对公益、慈善性事业的捐款、捐赠,承诺不能撤销,D项错误。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B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4条的规定,A项人民法院有撤销权,可以撤销或者部分撤销某些具体行政行为。《宪法》第89条第13项和第14项规定:“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故C项也有撤销权。《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该条明确,原行政行为存在违法或不当,在具备可撤销的情形下,由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自行作出撤销决定而使之失去法律效力的行为。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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