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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72人公告

发布:2017-03-23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广东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聘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72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试在各考点分别进行,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公告
  为培养一批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全科医师,为个人、家庭与城乡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管理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9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录单位为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行政区和经济功能区。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2015、2016年毕业生。
  三、报名资格条件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各招聘岗位具体人数、对象及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2)执行。
  定向培养学员须接受“5+3”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模式,即先接受5年临床医学(含中医学)本科教育,再接受3年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按照《广东省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项目方案》(粤卫办〔2015〕5号)的文件要求,在省卫生计生委或省中医药管理局认定公布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和考核。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3.报名材料:(1)《珠海市全科医师培养学员报名表》(附件3)1份;(2)大一寸彩色近照2张;(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已加盖公章的学习成绩单)、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工作和培训经历有关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考生报名时提交一份复印件(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资格审查。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参加面试。
  (二)考试
  考试在各考点分别进行,采取“面试+实践技能测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实践技能测试成绩*50%,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①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包括公共题和专业题,主要测评考生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实践技能测试人员。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方案设定的比例时,面试实际合格人员全部参加实践技能测试。参加实践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现场进行公布。
  ② 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采取临床情景设计的测试方法或实地操作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实践技能测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成绩。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计算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实践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取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整个考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公布。
  (三)体检及考察
  整个招聘考试工作结束后,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统一对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考点该岗位实践技能测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四)确定培训人员并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其名单在我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收到投诉或投诉经查证不实的,由各区(功能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培训基地与定向培养学员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五)办理聘用手续
  定向培养学员在规定的培训期间考取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全科专业)》的,按原招收计划分配至相应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师岗位工作。
  培训期满未按规定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者,可延长1年培训时间,期间不再发给生活补贴,延长培训时间后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及全科医师岗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卫计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128902、2128354,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28851。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报到手续的;2.报到时未能提供本人的学历、学位证或相关证明的;3.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在考试及体检过程中作弊的;5.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6.有违法犯罪记录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三)全科医师培养及生活补助。全科医师定向培养学员由珠海市卫计局统一组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时间为3年。3年培训期间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本科毕业学员,第1-3年的生活补助分别不低于3000元/月、3500元/月和4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研究生毕业学员,第1-3年的生活补助分别不低于4000元/月、4500元/月和5000元/月的标准发放;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员,第1-3年的生活补助分别不低于2200元/月、2700元/月和3200元/月的标准发放。同时各区财政负责为定向培训学员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全科医师定向培训学员完成培训取得合格证后,须在按协议约定的城乡基层卫生机构服务6年以上,否则按协议相关条款处理。
  点击下载>>>
  1.2017年公开招聘全科医师培养学员岗位表
  2.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
  3.珠海市全科医师培养学员报名表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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