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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

发布:2017-05-22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广东深圳市卫生计生委选调公务员6人公告发布。报名方式: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公务员身份承诺书》(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5月31日。联系电话:0755-88113678(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人事科。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公务员职位空缺情况,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拟面向市内外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外各级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职位及人数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副科长2名,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执法助理督察4名。
  三、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为法学类(0301)、中国语言文学类(0501)、医学(10)、电子信息工程(0807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管理科学(120101);
  (三)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并经所在单位同意;
  (四)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公开选调人选:
  (一)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深圳市卫生计生委、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公告期13天。
  (二)接受报名。
  1.所需材料及报名方式
  (1)填写完整的《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公务员身份承诺书》(附件3);《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
  (2)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验证证明、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3日内(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1)(2)中涉及材料的正反面彩色扫描件发送至szwjjrsk@126.com,以收到邮件后回复确认为报名成功。其中公务员登记表、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需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人事科接受报名,并根据自荐报名人员资料,结合我市有关调动规定和工作需要进行资格初审,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2.报名时间及联系电话
  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755—88113678(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深圳市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局人事科。
  (三)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核对并审查其是否符合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不符合选调条件者,取消报名资格;符合选调条件者,经审定后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四)组织考试,确定拟考察人选。
  经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考试采取面试形式。
  根据考试成绩等综合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为市内公务员的,直接考察;拟考察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初审后进行考察。
  (五)考察。
  成立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开展全面政审考核。
  (六)确定拟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其中拟选调人选为市外公务员的,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研究任职并办理调动手续。在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选调结果。
  五、有关说明
  (一)市外转任进入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的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
  (二)属深圳市跨职类报考的,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规定。
  (三)资格条件时间截至2017年5月31日。
  (四)如无报名者通过考试、考察,则取消相应职位的选调。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深圳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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