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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商务厅遴选公务员6人公告

发布:2017-06-05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广东省商务厅遴选公务员6人公告发布。报送方式: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寄至广东省商务厅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1010室,邮政编码:510620,联系电话:020-38819388),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商务厅人事处邮箱gdswthr@126.com。邮件主题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纸质材料邮寄邮戳日期为准。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地点在广东省商务厅四楼礼堂(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试不指定考试用书,考生可参考最新版的2018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用书复习备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2017年广东省商务厅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广东省商务厅拟在全省公开遴选6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广东省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下同)。
  中央驻粤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务员也可参加遴选。
  (二)遴选条件。遴选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17年6月1日),正科级以下职务;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大学、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6.身体健康。
  7.具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遴选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与省商务厅班子成员构成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的;未满中央和省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试用期未满的;法规、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职位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材料。
  1.《广东省商务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
  4.提供本人独立完成或主笔完成的文字材料2篇;
  5.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三)报送方式。
  请于2017年6月30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寄至广东省商务厅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351号1010室,邮政编码:510620,联系电话:020-38819388),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省商务厅人事处邮箱gdswthr@126.com。邮件主题以“报考职位+姓名”命名。报名截止时间以纸质材料邮寄邮戳日期为准。
  本次公开遴选不收取报名费。
  (四)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省商务厅按照公布职位1:10以内比例,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选中择优筛选不超过60名考生(其中厅综合管理岗位不超过50人,财务岗位不超过10人)参加笔试。
  报考者可于2017年7月8日登录省商务厅官方网站(www.gddoftec.gov.cn)查看进入笔试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地点在广东省商务厅四楼礼堂(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
  3.成绩查询。报考者可于2017年7月22日后登录省商务厅官方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考者可于2017年7月22日后登录省商务厅官方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本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须提交的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广东省商务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职位设置条件要求的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地点在广东省商务厅四楼二号会议室(广州市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
  (三)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等额的办法进行。
  根据面试成绩、岗位要求以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考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递补考察、体检对象。未列为考察、体检对象的考生的成绩,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四)公示和转任。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转任对象,在省商务厅官方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由严重问题并查由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考试结果的使用。本次遴选结束之后,2017年内机关新增空编且确定通过转任补充时,优先从本次遴选考试排名靠前人员中考虑转任人选,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点击下载>>>
  附件1:广东省商务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
  附件2:广东省商务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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