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重要政策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发布:2017-06-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等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标准的复函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
  你局《关于明确人民警察相关职位体检适用标准的函》(公人〔2014〕1161号)收悉。经与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研究决定,报考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与执法、痕迹检验、刑事技术职位人员录用体检视力项目适用于《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第一条“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
  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
  2014年12月15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gd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