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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汕头技师学院(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有关事项公告

发布:2017-07-18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年汕头技师学院(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招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已发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汕头技师学院(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人员公告》,经笔试、面试,现将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和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并就体检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17年7月20日(星期四)上午8:00
  二、体检集中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2017年7月20日上午7:40到汕头技师学院(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新美路2号)集中。
  三、体检有关事项
  (一)集中签到。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准时携带本人笔试通知书、身份证、体检费、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需矫正视力的,请携带本人常用的眼镜)到集中地点集中签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和指引。体检对象需先填写体检表中有关内容(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姓名”和“受检者签字”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对象,按自动弃权处理。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同意后,可推迟检查。
  (二)体检纪律。体检对象所携带的通讯工具,报到时须关闭后装入信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体检过程中,体检对象应将抽签序号牌挂在胸前,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不得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不得在体检过程中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体检现场。
  (三)考生离场。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在工作人员领队组织下缴交体检费,并领回代保管物品后,方可离开体检医院。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体检对象应提前认真阅读本公告和《体检须知》(附件2),了解有关体检程序,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工作人员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与考生联系。如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的,务必于7月18日前与市汕头技师学院联系。请体检对象选择好交通工具,提前熟悉集中地点位置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五)体检标准
  1、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2、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六)体检对象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汕头技师学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汕头技师学院应在收到复检要求10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七)未尽事宜,请与汕头技师学院人事部门联系。联系电话: 0754-88255553
  汕头技师学院(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
  2017年7月14日
  附件1:汕头技师学院(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一、考生应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二、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三、体检表上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四、体检表个人信息由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五、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考生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相应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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