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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示(第一批)

发布:2017-08-07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6年11月深圳市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示(第一批)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根据《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示公告》,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361人作为第一批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17年8月2日至8月8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反映(地址: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813室,邮编:518172,电话:0755-28905246,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将办理职员聘用手续。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8月1日
  附件:170731龙岗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16年11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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