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 广东事业单位及其他招考 >> 事业单位

2017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招聘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预结算员2人公告

发布:2017-09-14 00:00:0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7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招聘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预结算员2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10天)。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天河区兴华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发表的文章或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发至兴华街工程办邮箱:1227496307@qq.com。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天河区兴华街关于公开招聘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预结算员的公告
  为适应新形势下街道工作发展需要,充实街道人才队伍,现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和预结算员各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和条件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的基本条件、岗位条件和学历要求的社会人员,均可报考。具体岗位和招聘条件要求详见《天河区兴华街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约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3.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基本参照天河区现有雇员待遇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9月20日(10天)。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天河区兴华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各类荣誉证书扫描件、发表的文章或其它能证明个人相关能力的资料,以电子邮件发至兴华街工程办邮箱:1227496307@qq.com。
  3.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方能开考,如达不到上述比例,则延长报名时间5天。
  (二)笔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和职业技能。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
  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比例的,面试人选为参加笔试的实有人员。
  在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报名表、简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资料。所有证件、资料均需提供以原件为准,复印件仅用于备案存查。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现场退还。如在资格审查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或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有欺瞒行为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通过笔试和资格审查后进行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70%折算计入总分。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进行入职体检。体检人员在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国家或省、市规定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则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聘人员被投诉事项经查实不能聘用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投诉事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如出现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注意事项
  1.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参加以上考试。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3.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即解除合同。
  (联系人:黄先生:87226806、87226926、18122772761)
  点击下载>>>
  附件1:天河区兴华街2017年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天河区兴华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兴华街道办事处
  2017年9月12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2 http://www.gd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