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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考必读:关于“义利观”的考点清单

发布:2017-09-19 19:27: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公务员考试中,命题人历来是倾向于结合时政热点命题,因此最新时政要有所了解。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就盘点了关于“义利观”的考点清单,希望考生能学习掌握。
  1.义利观,义者,“事之所宜也”,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是儒者们心中至高无上的道义。利者,“人之用曰利”,后世多指物质利益。如何看待二者的关系,便形成义利观。
  2.正确义利观是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访问非洲期间提出,后来又在处理周边国家关系会议上作出全面论述,已经在国内外产生重大影响的伦理价值观,不特是中国处理对外关系的核心价值理念,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伦理文化的价值导向和价值目标,形塑着中国道德的真精神,并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中国梦的有机组成部分。
  3.2013年9月,外交部长王毅在人民日报发表《坚持正确义利观积极发挥负责任大国作用》一文时引述了习近平对“正确义利观”的重要阐述:“义,反映的是我们的一个理念,共产党人、社会主义国家的理念。
  4.正确义利观的提出是对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对外交往与国际关系及其所需要的伦理价值观科学把握和深刻思考的产物,它主张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利关系,超越狭隘功利论和抽象道义论的局限,将“义”与“利”辩证地结合起来,既坚持义利并重与义利统一的一般原则,又在并重与统一的基础上以义制利、见利思义。
  5.提出正确义利观,体现了中国是维护世界和平与国际正义的大国这一核心身份定位;提出正确义利观,强调了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这一基本身份定位;提出正确义利观,明确了中国是国际社会负责任成员这一重要身份定位。
  6.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就要在三个重大问题上实现义利的辩证统一:坚持和平发展道路和捍卫国家核心利益的辩证统一;实现共同富裕与谋求自身发展的辩证统一;维护人类共同利益与实现自身利益的辩证统一。
  7.孔子强调,“君子义以为上”;墨子提出,“义,利也”。孟子主张,“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等等。这些观点,既突出以义为先,又注重义利平衡。可以说,重义轻利、先义后利、取利有道,是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一以贯之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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