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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招聘气象学博士公告

发布:2018-05-09 09:32: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招聘气象学博士公告已公布,现场报名:2018年5月22日~5月24日,招聘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广东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招聘气象学博士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局面向国内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气象学博士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关于广东省珠海市的人文历史、自然地理、风土人情及政务信息等情况,考生可登录珠海市人民政府网站(www.zhuhai.gov.cn)查询。此次招聘单位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珠海市防雷所、珠海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为珠海市气象局所属公益三类事业单位。考生可登录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zhmb.gov.cn/)进一步了解。
  二、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气象专项服务岗。
  二)招聘人数:1人。
  三)岗位职责:负责精细化预报技术研究、智慧化气象研究、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加工和气象信息服务等工作。
  四)资格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国内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所学专业名称(代码):气象学(A07060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年版)》(附件1)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相关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专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五)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六)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2018年5月22日~5月24日(8:30-12:00,14:30-17:30);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红旗街34号二楼珠海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电子邮件报名:受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4日17:30时。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sggqxfwzx@163.com(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代码”命名,例如:张三报考02岗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需学校相关部门盖章);④计划生育证明等证明材料。
  上述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时①提交原件、其他提交复印件1份(不予退还)。
  资格审查。电子邮件报名的,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在面试(考察)前审核报名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现场报名的,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符合报考资格的当场发放《准考证》,联系电话:0756-2226038。
  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招聘事项通知》等事项,将于2018年5月25日22:00时前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zhmb.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不再通知考生。
  二)招聘方式。
  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仅为1人时,采取直接考察方式进行招聘,考察通过即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合格直接进行拟聘人员公示程序。
  若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为2人及以上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面试形式为答辩,满分100分,合格线80分。面试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取第一名为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面试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http://www.zhmb.gov.cn/)公布。
  招聘形式及地点:详见《招聘事项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与拟聘人员(应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就业协议书》者,按弃权处理,取消拟聘资格。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137896,联系人:罗家林。
  二)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按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按要求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三)请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人员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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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珠海市气象局
  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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