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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8-06-15 11:16: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8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2018年6月19-21日共三天,招聘8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18广东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阳山县人民政府十六届第14次常务会议决定事项,结合上级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为切实解决案多人少、人员紧缺等突出问题,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共8人。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操作,熟悉公文写作,有文书写作基础。
  2、报考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88年6月31日至2000年6月31日期间出生)。全日制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的考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法违纪记录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8年6月19-21日共三天(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阳山县思贤路166号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大堂,联系电话:0763-7887730。
  (三)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审查后退回原件),同时需提交《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及近期免冠大一寸证件照3张(同版)。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2.在职(岗)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四) 资格审查:
  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范围和资格条件。
  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于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程序
  (一)考试。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策理论水平、文书写作等。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出现同分的一并参加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
  (1)面试主要对考生的职业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
  (2)进入面试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面试通知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二)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结果将在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如出现职位空缺,可在备案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岗位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非行政事业编制人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为每人每年3.6万元(包含五险),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中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安排或变更事宜,统一在阳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具体操作如下:
  1、打开阳山县政府门户网站(www.yangshan.gov.cn);
  2、在主栏目找到“政务公开”,点击进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3、在“组成部门”中找到“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进入即可。
  (二)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与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阳山县人民检察院:0763-7887730;县人社局:0763-7885818
  点击下载>>>
  附件: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阳山县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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