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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惠州惠阳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2019-01-10 14:24:4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惠州惠阳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东惠州惠阳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惠阳区编办、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惠州市公安局惠阳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9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职责
  (一)专业技术类辅警
  公安信息处理岗位,男性,7名,主要协助民警开展多媒体制作、公安信息研判、信息处理及资料汇总等工作。
  (二)执法勤务类辅警
  1.男性勤务辅警,63名,主要在局属各单位协助民警从事治安防控、巡查执勤、设卡查缉、监区巡视等工作。
  2.女性勤务辅警,5名,主要在局属各单位负责资料收集、汇总、上报以及从事财会辅助工作。
  3.司机,男性,4人,主要在巡警大队等单位从事车辆驾驶、维护保养等工作。
  惠阳区公安分局将根据各招聘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适当调整岗位招聘计划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热心公安事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纪律约束;
  3.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文字综合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4.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明显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具备适应全天候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报司机岗位人员,年龄应在20至35周岁(1984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1日期间出生),身高在168厘米以上;
  7.报考司机以外岗位人员,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9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如下岗位条件:
  1.公安信息处理岗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新闻传播学类、管理类、法学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2.执法勤务岗位:高中(中专、技工)以上学历。其中,女性勤务辅警需具有公安工作经历(由用人单位出具工作证明)
  3.司机岗位:高中(中专、技工)以上文化程度,需具有A1或A2类驾驶执照。
  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体校特长生、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及公安工作经历、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以及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用工方式和薪酬待遇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辅警不纳入编制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二)工资薪酬:被录用辅警工资薪酬实行月薪制。
  被聘用为信息处理类及司机岗位人员试用期(1个月)内工资薪酬为3500元/月(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内)。正式聘用后工资薪酬为5000元/月(60000元/年,含五险)。
  其他执法勤务类辅警(试用期为1个月)工资薪酬为3500元/月(42000元/年,含五险)。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并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内)。
  惠阳区公安分局为聘用辅警统一购买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发放执勤服装(在基层所队工作包食宿)。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1月10日9:00—12:00、14:30—17:00在惠阳区公安分局巡警大队(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人民三路182号)培训楼一楼报名。报名表中所填联系电话一经填写,不能变更且务必保持通话通畅,否则因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报名提供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用A4纸复印):
  1.《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其他能证明符合优先条件的相关证件;
  5.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6.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7.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8.本人信用征信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驾驶证。
  第6、7、8项报名资料在惠阳区公安分局对报考人员政审考察环节前提交即可,其他报名资料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在现场报名当日提交。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不能提供有效报考申请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资格审查。按照公告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过关的,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报名资格审查过关后,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理论考试、面试。
  1.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测试项目:男性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考试环节。
  报考人员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试,测试前填写《体能测试安全承诺书》。测试中因自身原因出现意外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体能测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体能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理论考试人员名单。如参加理论考试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体能测试合格者全部参加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内容主要为通用能力测试。报考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理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未到考场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人员,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的,直接取消报考资格。理论考试60分以上为合格。
  3.面试(满分为100分)。理论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依理论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比例,理论考试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查内容为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
  4.计算综合成绩。
  按照“理论考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计算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如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理论考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理论考试成绩仍然相同,按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安排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规定项目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支付。
  2.考察。对拟招聘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审查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计划生育情况。考察期间,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信用征信证明(有单位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经审查,发现报考人员因各种原因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录用。
  (四)公示
  对体检及考察合格的人员,在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惠阳区公安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报考人员主动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该岗位是否递补由惠阳区公安分局决定。递补原则为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列为递补对象)。递补期限为自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培训与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人员需参加为期1周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对招聘人员进行正式定岗,并签订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内)。由惠阳区公安分局统筹安排到有关单位工作。
  对于在试用期间不服从管理、不胜任本职工作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正式聘用的人员,惠阳区公安分局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出现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有关规定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或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报考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六)本公告由惠阳区公安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 系 人:庄警官、汤警官
  咨询电话:0752-3383530(惠阳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0752-3346407(惠阳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
  监督电话:0752-3363717(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52-3883341(惠阳区公安分局监督室)
  点击下载>>>
  1:惠阳区公安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2:招聘岗位、职位代码及名额表.doc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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