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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9-04-10 15:27: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8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东广州市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社保服务管理工作,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业务前台、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人员2名 。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能胜任聘用岗位的正常工作及业务对外窗口高强度工作量;
  3、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
  三、待遇
  待遇:约3000元(本科以上的3100元),其中,基础工资900元(本科以上的1000元)、基础绩效工资15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600元、工龄工资(工作满一年后发放)。
  以上岗位社保、住房公积金及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试用期两个月不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试用期后奖励性绩效工资视完成工作情况发放,按要求完成应完成的工作量发放6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工作地点:芳村大道东20号
  五、其他:招聘的合同制职工与荔湾区劳动力资源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该司派驻到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8日。
  2、报名地点:芳村大道东20号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81540656。
  3、所需资料:身份证和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专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照1张。
  4、填写《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注明应聘岗位。
  5、应聘者提供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名: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面试
  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面试时间。
  (三)体检
  按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应聘者按要求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经体检不合格的或取消、放弃等原因而不能应聘、聘用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聘用
  合同制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内工作人员按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被证明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附件:《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荔湾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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