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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半年广东广州海珠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发布:2019-04-11 15:00:5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上半年广东广州海珠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上半年广东广州海珠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办函〔2019〕8号)的要求,2019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19年5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9年4月16日至19日,考生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一)报考幼儿园、中职专业课教师(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及中职日语、俄语教师的考生除外)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须选择“广州幼儿园、中职专业课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报考日语、俄语教师的考生选择“广州南沙考区”为报考考区。
  (三)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的考生(报考日语、俄语教师资格的考生除外)选择户籍、居住地所在区(户籍或居住地不在广州的,选择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区,在校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区)为报考考区,港澳台考生除居住地外,也可以选择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区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25日,上午8:40—11:30,下午14:10—17:00。
  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88号一楼办事大厅
  三、现场审核材料
  (一)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属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本人页原件及户主页复印件)。
  (二)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港澳台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3.考生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居住证(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以上所有材料只需提供原件即可。
  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现场审核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现场审核的考生,须于4月26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缴纳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完成报名的考生,于2019年5月13日至2019年5月17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
  广州市海珠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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