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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面向社会招聘专干人员公告 (派遣制)

发布:2019-07-01 16:54:1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面向社会招聘专干人员公告 (派遣制)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东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面向社会招聘专干人员9人公告 (派遣制)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于2019年3月份正式成立,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我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政策宣传、问题研究等工作。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专干人员。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本次招聘的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6月28日);
  4.符合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名
  1.有过刑事犯罪记录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4年6月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等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流程
  (一)招聘报名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7月10日17:00。
  2.招聘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用人单位邮箱,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邮箱地址:qwdx@szgm.gov.cn
  3.招聘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信息简表》(见附件3);
  (3)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计划生育材料(见附件4);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见附件5);
  (7)职称证、职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等。
  (二)资格初审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断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审核过程中,出现考生材料不齐、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通过资格审核的考试人员名单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根据面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资格复查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示。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用工。
  (六)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专干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将不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活动;本单位可为工作人员办理用餐(含早中晚)服务卡;统一安排年度体检;在符合有关政策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配套宿舍。
  三、其他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9年6月28日;
  3.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准确的、确保可随时联系的电话及邮箱联络方式,如因报考人员未提供有效联络方式或无法及时联络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4.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负责解释。
  考生咨询电话:0755-88213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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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职位表.docx
  附件2.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公开招聘专干人员报名信息简表.docx
  附件4.计划生育承诺书.doc
  附件5.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doc
  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党校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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