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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6月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发布:2019-07-02 15:25:2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年6月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已公布,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6月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深圳市坪山区公办中小学2019年6月公开招聘常设岗位教师笔试已于6月2日结束。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聘教师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exam.szhrss.gov.cn)公布,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资格初审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
  2019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9:00开始直至初审结束。
  参与资格初审的考生务必在资格初审当天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凭报名表、身份证入场。
  (二)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坪山高级中学体育馆2楼(深圳市坪山区锦龙大道东侧坪山高级中学)。
  三、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初审资格说明
  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级别,各级别人员初审资格说明如下:
  A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级。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须由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2019年7月16日)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
  B级: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6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级。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且须由本人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至所报考岗位的初审结束;
  C级: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备注:资格初审级别为“A”和“B”的考生,除不可抗力或重大事故等原因并经市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外,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配合初审单位做好签到工作。
  四、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到场的符合递补条件人员依次递补参加初审。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经递补该岗位初审合格人员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一)基础材料
  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425分以上的成绩单,或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5.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6.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面向毕业生的岗位或需放宽年龄限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五、其他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
  4.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5.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6.本说明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和相关规定为准。
  7.咨询电话:0755-89252451(坪山区委组织部)
  0755-84622637(坪山区教育局)
  点击下载>>>全部文件
  1.资格初审材料清单
  2.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证明
  3.非深圳市公办学校任教证明
  4.承诺书
  5.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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