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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19-07-04 15:07:3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至7月16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东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公务员3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办拟在香洲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岗位1:香洲区委办(区府办)内设机构主任1名。
  岗位2:香洲区档案馆内设机构主任2名。
  二、选调对象
  香洲区范围内各实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区委办、区府办在编在岗公务员除外)。
  三、选调条件
  岗位1要求:
  1.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镇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公务员需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4.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5.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岗位2要求:
  1.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中国语言文学类、计算机类、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专业优先;
  3.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时间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镇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单位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公务员需已满最低服务期限;
  4.综合素质较高,能够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5.所在单位同意选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四、选调程序
  (一)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办(区府办)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委办(区府办)相关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区府办)人事行政室,负责选调工作相关事宜。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3日至7月16日 
  2.报名方式及地址,采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网上报名将报名有关材料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2718375682@qq.com(邮件主题以“姓名+选调公务员”命名)。现场报名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日(8:30—12:00,14:30—17:30)将有关材料送至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区行政中心525室,联系电话:2516571,2516051。如有获得相关资格证书以及由本人独立或参与编制成果(复印件)的,可在报名时一并提交。
  3.报名材料:
  ⑴《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
  ⑵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原件带齐备查;
  ⑶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1.初审。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
  2.复审。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根据简历情况、工作经历及岗位匹配性等对符合初审条件人员进行复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资格审查通过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未通过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亦不予退还。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不低于3∶1;如低于该比例,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公务员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进行笔试。
  (四)笔试。总分100分,及格线60分。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面试。总分100分,及格线60分。笔试成绩前3名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第三名出现同分的一并入围),笔试合格考生不足3名的,所有笔试成绩合格考生均入围面试。面试采取评委提问、面试人员回答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体检及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各占50%计算总成绩,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派出考察组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七)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珠海市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http://www.zhxz.gov.cn/)。
  (八)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调动及任职相关手续。如因选调人自身或其所属单位原因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则不再选调。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516571,2516051。
  (二)参加选调人员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或存在其他与本人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点击下载>>>
  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区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香洲区委办(区府办)公开选调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公室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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