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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考生当不成公务员:第五类的考生,笔试第一却被直接取消资格

发布:2019-07-22 15:24: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新公务员法的实施,公务员晋升前景明朗,福利待遇很好,只要不违纪枉法,就不会被辞退,不用担心饭碗不保,没有职场裁员的后顾之忧。目前,报考公务员的人很多,公务员资格审核非常严格,有五类考生注定与公务员无缘。

  1、被开除过的公务员

  公务员的岗位职责非常明确,持正修身是基本要求之一,发生违反道德约束,或者是违反规定的事情,公务员会被开除。如果被记录进行政档案,根本不可能重新回到公务员队伍。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是“失信”被执行人

  报考公务员首先要求“政治背景清白”,没有任何违法乱纪的“污点记录”。随着法律制度的完善,污点记录的范围囊括内容更加完善。中办、国办在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中明确提到,“限制招录(聘)失信被执行人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如果考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加公务员考试时,肯定不会通过政审。失信涉及到的内容多种多样,甚至有涉及未婚先育的内容。所以,要考公务员,不能碰触法律规定,也不能“违反道德”。

  3、受行政处分未能解除

  违反法律制度,不能参加公务员招考,如果受到的行政处分未被解除,同样不能报考公务员。最简单的例子是参加公务员考试作弊,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公务员的“入场券”,往往得不偿失。

  4、有些岗位,考生父母也是“政审对象”

  一般而言,如果父母被列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一般是不会影响孩子公务员政审的。不过,一些保密严格的岗位,对父母的过往诚信政审比较严格,父母的“诚信污点”会影响到孩子能否录用。

  5、申报材料不准确,存在编造信息

  最让人唏嘘的是“材料不全、不实”,有的大学生在实习鉴定表盖了假章,提交虚假材料;也有大学生伪造毕业派遣证,还有的学生户口身份和学籍名字不一致,这些行为都会被视同违反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取消考录资格。

  今年,河南省一名户籍本名叫做“颜佳盛”的考生就是例证:初一时异地求学,她在办理学籍时,投机取巧借用买双重户籍,使用“王嘉盛”的名字。在后继的专科学习、专升本毕业时一直沿用“王嘉盛”。几年后,户籍整改,“王嘉盛”被撤销户籍名字。

  今年,该考生用有学籍而被撤销户籍名字的“王嘉盛”参加公务员招考,用没学籍但真实的户籍名字“颜佳盛”申请面试。虽然获得笔试第一的好成绩,但在面试社调时,发现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合,即使本人提供派出所的户口证明信,“王嘉盛”仍旧被取消报考资格,违规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报考公务员,必须牢记:在考录过程中,提供的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发现伪造、编造有关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会被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且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这意味着终生不可能再参加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是一场严格的人才选拔考试,不会姑息道德不良和违反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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