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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招聘雇员公告

发布:2019-08-26 16:47:1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招聘雇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8月23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需要备考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复习课程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江海街招聘雇员8人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负责人大政协辅助、复退军人服务等工作。
  招聘执法辅助类岗位6名,主要负责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房屋租赁综合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报考要求
  1.管理辅助类雇员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团队服务精神;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能熟练使用办公电脑常用软件,具备较强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有较强的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以下;
  (6)能接收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2.执法辅助类雇员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作风务实,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以上学历;
  (3)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字书写、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
  (4)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能接收晚上加班的工作任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参加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组织经历的;
  4.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道德品质上有劣迹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江海街道办事处党政办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石榴岗路470号315室,电话:84172521 联系人:冯先生)
  2.报名时间:8月23日至8月28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3.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应聘者填写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学历(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办理)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
  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形式和内容: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按招考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和内容:面试将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3.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组织考察期间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公众信息网(http://www.haizhu.gov.cn/hzdt/tzgg/rszk/)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考核合格后,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待遇和管理
  街道与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区、街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江海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江海街道办事处雇员岗位应聘报名表
  江海街道办事处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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