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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清远市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发布:2019-11-01 14:40: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清远市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4日至11月 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清远市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协管员公告

  为切实提高佛冈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及时补充辅助执法力量,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聘职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其中文职类协管员5名,勤务类协管员5名。

  二、招聘对象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生和社会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报考文职类协管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勤务类协管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以男性为主。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况的优先考虑:

  1、退伍军人;

  2、警校毕业生;

  3、具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的;

  4、具有C1以上驾驶执照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4日至11月 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佛冈县石角镇通庆街2号(原国土局办公楼)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488733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本人近期免冠红底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以及计生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如实填写《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人员报名表》(也可在佛冈县政务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报名人员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佛冈县石角镇通庆街2号(原国土局办公楼)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二楼办公室(以具体通知为准)

  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五)体检

  通过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局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

  (六)录用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合格后,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一)协管员工资薪酬待遇按照佛冈县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的标准。

  (二)试用期满后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工资薪酬和相关福利待遇。

  五、其他

  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报考人员可在佛冈县政务网站查阅或电话咨询了解。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地址不详或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录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拟聘用人员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

  2019年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岗位人员报名表(A4纸双面打印)

  佛冈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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