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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汕头潮阳区民政局招聘77人公告

发布:2019-11-05 15:03:5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汕头潮阳区民政局招聘77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潮阳区民政局(潮阳区北关路200号)一楼报名处。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汕头潮阳区民政局招聘7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潮阳区人民政府同意,潮阳区民政局计划面向社会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共77名。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确保招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招聘人数、条件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共77名(含区本级和各镇街道)。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11月5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5日后出生);

  3、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层情况;

  4、同等条件下,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学历层次高、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判处死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四、工作职责

  根据其特长安排从事事务性或服务性工作。事务性工作主要负责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信息管理等工作;服务性工作主要负责对社会救助对象开展的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资源链接等服务。

  五、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潮阳区民政局(潮阳区北关路200号)一楼报名处。

  3、报名需提交材料: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方式,报名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并现场填写好报名表(或自行在潮阳区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表填写)。

  报名申请表填写情况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11月15日,未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愿放弃。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机考(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机考内容:

  (1)机考内容

  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包括Office办公软件和互联网软件的应用操作。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2)机考时间和地点

  机考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2、面试内容:

  (1)根据机考成绩由高到低,按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机考成绩及入围面试以短信通知为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养。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七、录取、公布

  机考和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机考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具有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员、退役军人、学历层次高、年龄30岁以下的应届毕业生确定名次,等额录取,并在潮阳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布。

  八、政审及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员,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淘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在考察和体检中一经发现有违反聘用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负。

  九、聘用方式

  应聘人员经笔试、机考、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聘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由劳务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根据劳务合同规定,被招聘人员聘用期初定3年,试用期3个月,每年签1次合同,聘用期满,本人有意愿且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续签劳务合同。聘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者,由区民政局通知劳务公司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务合同。

  十、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政府购买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人员年薪5万元(包括人员工资、社保、职工医保、意外保险、管理费及税费等),聘用后连续两年年度经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参照有关规定晋升1个档次薪酬(即每人每月晋升100元)。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潮阳区民政局。

  附件: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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