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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惠州惠东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5人公告

发布:2019-11-07 15:55:2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9惠州惠东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惠州惠东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惠东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司法辅助人员(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人员,合同聘用管理)。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报考职位和条件

  详见附件1(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查看)。年龄计算至2019年11月1日。

  三、报名办法

  (一)公告时间:2019年11月1日—10日。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采取现场报名,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审核。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1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报名地点:惠东县人民法院一楼(惠东县华侨城大道73号),联系电话:0752—8831190。

  (四)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填写《惠东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

  2.报名者需符合报考职位的相关条件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白底彩照3张,持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复退军人提供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现场确认报名。

  4.面试通过后政审环节提供计划生育证明(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犯罪记录等材料。

  5.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应符合专业代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要持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②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③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

  ④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⑤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⑥其他不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职务的情形。

  7.对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五)笔试和书记员②职位的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考试办法

  (一)考试形式

  法官助理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书记员①职位采取笔试、速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书记员②职位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

  1.法官助理职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

  2.书记员①职位采取笔试、速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速录考试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进入,速录为每分钟80个字起计分(以正确的文字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速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未达60分、速录成绩未达80个字,不能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未达60分,不能进入体检。

  3.书记员②职位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先集中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试合格的(男的≤4′25″,女的≤4′20″),体能测试合格进入笔试。参加体能测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时参加者视为放弃。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进入面试。

  (二)笔试

  1.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测试(法官助理职位加考专业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法官助理和书记员②职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书记员①职位根据笔试成绩66.67%和速录成绩33.33%合成成绩按招聘职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将同样进行面试。

  4.笔试成绩、速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5.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查分一次。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四)总分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速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若职位录取出现总分数相同的,以笔试分数高低决定录取人员。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付。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惠东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东县人民法院按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期为一年,前二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九、待遇

  获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惠东县人民法院政府采购人员工资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法官助理年薪不少于5.8万元、书记员年薪不少于4.4万元(含“五险一金”)。

  聘用后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总额80%发放;试用期满后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年休假,发放年终绩效(绩效奖金按考核等次发放),不提供食宿。

  十、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83119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考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点击下载>>>

  惠东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岗位表、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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