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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韶关新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20-05-18 16:53: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韶关新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韶关新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加强我县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共招聘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共10人,主要从事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基层民政业务的受理、救助管理系统运作、入户调查、对象排查、政策宣传等业务。其中:新丰县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工作人员3名(职位代码202001),镇(街)社会救助经办人员6名(职位代码202002),新丰县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中心司机1名(职位代码202003)。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报考司机人员持有C1及以上驾照,5年以上驾龄;

  4.年龄在18至35周岁(即1984年5月10日至2002年5月10日期间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超生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5.其他不宜担任基层民政业务经办人员的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线上(通过邮箱递交报名表格资料)方式报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0年5月24日,报名材料按“新丰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职位代码+应聘人员姓名”编辑好邮件主题(如编辑邮件主题:新丰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202001+张三),将报名表、维度评价表及报名所需证书证明材料的图片发送至指定邮箱:xfmzj2296234@163.com。

  (二)应聘时需提交材料。

  1.个人简历;

  2.《新丰县民政局2020年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网络视频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3.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4.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

  5.毕业证书(应届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三)资格条件审查

  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

  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按照《新丰县民政局2020年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网络视频公开招聘评价维度表》,从学历、基层工作经历(限于在新丰县各镇及以下(不含县城、丰城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等工作经历及服兵役年限)、民政工作经历(以民政部门审核为准)、退役士兵类型等方面对报考人员进行量化打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参加网络视频面试人员。如因维度评价重分而超出比例,按因维度评价重分而超出比例的报考人数参加考试,如不足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人数参加。

  工作人员将按报考人员身份证后六位作为报考人员代码,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告维度评价得分及资格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办法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因人员聚集而进一步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本次招聘面试采取线上视频面试的方式,具体时间与维度评价得分及资格初审结果同步。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此次考试分“评价维度+网络视频面试”。维度评价占20分,面试占80分,总分设100分。

  评价维度共设5项指标,以100分为满分。面试通过网络视频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时长为10分钟,以100分为满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按照维度评价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维度评价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根据总成绩名次,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由县民政局组织对拟录用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根据网络视频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新丰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资格审核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位递补。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工作需要,并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若上级对基层民政经办服务的政策有所变化,将按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按要求核减此次招聘人员,不再继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薪酬待遇

  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年总收入不低于4万/人(待遇含五险一金)。

  九、有关事项说明

  (一)工作要求: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招考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我县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岗位出现空缺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可以从本次招聘剩余考生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新丰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新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网络视频公开招聘岗位表.docx

  2020年新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网络视频公开招聘维度报名表.doc

  2020年新丰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经办人员网络视频公开招聘评价维度表.doc

  2020年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报考人员承诺书.docx

  新丰县民政局

  2020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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