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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深圳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发布:2020-08-31 17:11: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深圳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已公布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和区建筑工务署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一般类岗位专干。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深圳光明区人力资源局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和区建筑工务署联合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一般类岗位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公开招聘一般类岗位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十八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名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的最高年龄、工作经历年限、取得相关职称或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0年8月25日;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技能条件及其他要求,其中,报考专业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5.保守国家秘密;
 
  6.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不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6日至9月3日,报名时间截至9月3日18:00。
 
  2.报名资料
 
  (1)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公开招聘专干报名表(表内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手写签名)(附件3);
 
  (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仅需提供电子表格)(附件4);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4)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5)计划生育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5);
 
  (6)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6);
 
  (7)任职回避承诺书(手写签名)(附件7);
 
  (8)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
 
  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请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资料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gwszhb@szgm.gov.cn,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岗位编号+姓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名联系电话:0755-88211879,联系人:姚工、赵工。
 
  (二)资格初审
 
  我单位对报名资料进行初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或材料不全者,均视为审核不通过。报考者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者限报考1个岗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拟聘人数3倍,则全部进入面试,但拟聘人员总成绩应不低于70分。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进行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考试结束后,结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名单。如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自发布体检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自行前往深圳市任意三甲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人选名单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将体检报告、报名材料书面件和相关证件原件一并交我单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我单位将对考察对象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的,且不违反聘用和任职回避有关规定的,确定为聘用的人选。
 
  七、办理入职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确定为聘用的人选,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光明区纪委监委机关,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1630。
 
  (二)光明区建筑工务署,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2551。
 
  (三)光明区人力资源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8215747。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环节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二)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三)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相应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体检、拟聘人选。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考试进入面试环节但未被录用,且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根据学历条件纳入光明区专干储备库,其中具备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的考生纳入A类库,具备深圳市户籍、全日制本科以下学历的考生纳入B类库。
 
  (六)入库的考生可领取由光明区人力资源局颁发的合格证,合格证有效期一年,后续可凭合格证参加光明区机关事业单位举行的专干招聘。
 
  (七)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考生在参加考试前,应按要求提供本人健康码及14天个人轨迹查询结果证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八)本招聘公告由光明区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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