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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114人)

发布:2020-09-03 17:19:07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清远市清新区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已公布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决定第二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114人,其中高中招聘6人,初中27人,小学81人,总共招聘有编制公办教师114人。报考时间:2020年9月6日9:00至2020年9月10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清远市清新区第二次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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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清远市清新区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

  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二)具有拟聘岗位所须的相应学段教师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设置表。

  (三)应具有相应学段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及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人员,必须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并符合下列人员之一:

  1.报考人符合《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必须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以上证书)、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参加考试,实施“先上岗、再考证”措施,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这类人报考时提供普通话证明材料。

  2.报考人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3.报考人符合直接认定的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出具师范生证明,同时出具教师资格证认定机构出具具备认定资格证明或认定受理回执。

  以上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第2、第3类人员,需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四)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罚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清新区在编公办教师;

  7.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六)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在职在编教师需要当地教育局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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