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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

发布:2020-09-08 15:40:2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24∶00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遴选5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职位为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一级科员公务员5名(现职务职级高于遴选要求的,也可参加遴选,但录用后将低于现职务职级安排)。具体职位要求见《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具备公务员身份(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且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作能力和文稿写作能力。
 
  (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四)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条件。
 
  (六)以下七类人员不列入遴选范围:
 
  1.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试用期内未任职定级,或在现地区、工作单位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须回避情形的;
 
  5.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起至2020年9月17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2.《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表格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下载。其中“工作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一栏的单位意见需出具“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该表格提供扫描件和电子版(电子版不需单位公章);
 
  (2)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扫描件和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以上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扫描件为PDF格式,文件名为“公开遴选+姓名”)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地址为:swb2ke@163.com。联系电话:0762-3314755。
 
  (二)资格审核。根据审核情况,按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未达到最低报考人数比例的,相应减少遴选人数,并于笔试前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经审核,凡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并通过电子邮箱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环节的凭证。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如在遴选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遴选资格。
 
  (三)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未达60分不录取。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笔试主要为专题写作测试,闭卷作答,不指定考试用书。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资格复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分数由高至低,按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留存);
 
  (3)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证明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级文件原件和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由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职位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该职位遴选计划数的3倍时,由资格复审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遴选计划数的3倍和该职位复审合格人数的差值,在本职位笔试人员中等额递补,末位递补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予以同时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个人综合素质和岗位所需要的工作能力。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上公布考生总成绩。
 
  (四)体检。根据报考的职位,按照遴选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人员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体检人员,按自动弃权处理。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考察主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干部的身份及相关信息,了解本人平时表现及家庭情况等,重点考察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若考察不合格,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考察合格后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转任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遴选活动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遴选活动时间调整的,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河源网发布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和体检;考前14天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并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不服从防疫管理者,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遴选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3337533。
 
  点击下载>>>
 
 
 
  中共河源市委办公室
 
  2020年9月3日
 
  文章来源:http://www.heyuan.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922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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