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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发布:2020-09-10 15:45:4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公布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报名时间: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4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是2004年9月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市属国有企业。现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具体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6日以后出生);
 
  8.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0年9月7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不得报考的人员:
 
  1.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2.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及其他不宜聘用的人员,不予接受报名。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三、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执行相关单位薪酬规定,享受所聘用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7日至2020年9月14日。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下载填写《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gz3386396@163.com,邮件标题为“职位+姓名”。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也可带齐上述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9号机关办公大楼13层)。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须诚信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将电话或短信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
 
  着重测试应聘者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测试内容与所报岗位相关,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注重对应聘者专业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开展,60分为合格线,合格者可进入素质能力线上测试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素质能力线上测试
 
  面试结束后,面试对象将接着进行素质能力线上测试,总分为100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素质能力线上测试×30%。
 
  (七)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清远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本岗位综合成绩中按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应聘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并通过身份审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还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负责解释。联系地址及电话: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清远市新城人民二路19号机关办公大楼13层),咨询电话:0763-3386396,联系人:周枫、黎伟豪。
 
  点击下载>>>
 
 
 
  清远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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