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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深圳市坪山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20-09-22 14:47:58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9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深圳市坪山区现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报名时间:自2020年9月21日9:00至2020年10月8日17:00时止。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年9月广东深圳市坪山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区现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深圳市内、市外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选调职位详见《深圳市坪山区2020年9月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学历学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三)专业要求: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四)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一级科员或相当层次职级报考的,年龄需为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9日以后出生)。
 
  (五)尚未完成职务与职级并行套转的,按套转前的职务报名;完成套转的,按套转后职级报名。
 
  (六)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选调后任职单位依据报考职位和个人履历确定,选调后拟任职级原则上依据个人现任职级或现任职务对应职级确定。
 
  (七)其他要求: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3.选调录用的公务员须在我区最低服务5年。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20年9月21日9:00至2020年10月8日17:00时止。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zkscp.com.cn/)进行报名。
 
  3.报名时须上传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3),填写要求见深圳市坪山区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填写说明(附件4);
 
  (2)深圳市坪山区选调公务员报名信息简表(附件5);
 
  (3)近期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
 
  (4)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附件6);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7);
 
  (7)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8)现职务任免文件;
 
  (9)考生银行账户信息表(附件8,用于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发放交通补贴);
 
  (10)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或者扫描件,上传至指定端口,其中材料(7)与(8)及学历、学位证书的验证证明如无可暂不提供,待考核通过后在考察前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由坪山区委组织部对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视资格审查入围人数决定是否开展在线面谈。具体面谈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在线面谈)结束后开展考核,考核公告将于2020年10月16日17:30前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zpsq.gov.cn)发布,公布可参加考核的资格审查(在线面谈)合格人员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通过资格审查(在线面谈)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转任审批为准。
 
  (三)考核
 
  1.考核方式:包括实地调研测评、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和适岗测评,考生携带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表参加考核。
 
  2.入围比例:依据实地调研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不超过选调人数1:3比例进入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依据无领导小组讨论测评情况,按不超过选调人数1:2比例进入适岗测评。
 
  3.考核时间、地点
 
  (1)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2)适岗测评时间共3-5个工作日。适岗期间统一安排食宿。参加适岗测评时须提交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因个人原因无法参与适岗测评的视为放弃资格。入围人员的具体适岗单位及岗位另行通知,未入围的不再通知。
 
  4.结果公布:于适岗测评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核结果及入围考察人员名单。
 
  (四)考察
 
  由坪山区委组织部统筹开展选调考察工作。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出具考察意见。考察对象需提交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意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及政审意见。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坪山区委组织部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坪山区人民医院、体检对象所在市级医院(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入职
 
  深圳市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由坪山区委组织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为拟选调人员办理调动任职手续。未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
 
  拟选调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60日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未报到的,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涉及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9月18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考生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本次选调对参与实地调研测评的深圳市外考生给予适当交通住宿补贴。考生在实地调研测评当天,向工作人员提供本人来深的城际间机票、火车票、长途汽车票、船票、高速过路发票等交通、住宿票据原件,据实报销。补贴标准不超过:广东省内深圳市外考生1000元/人;广东省外考生2000元/人;工作人员将根据考生在报名过程中填写的个人账户信息(附件8)和提供的票据确定具体补贴金额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四)考生咨询电话:0755-8925245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五)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六)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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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深圳市坪山区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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