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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发布:2020-11-04 18:59:36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已公布。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招聘党建指导员6人,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9日。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0广东惠州市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招聘党建指导员公告

  根据当前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形势,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党建指导员6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对象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31日后出生)。
 
  3、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政治不合格。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有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行的;确属弄虚作假、伪造手续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入党的;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存在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拉帮结派、团团伙伙问题,成为宗族或其它利益团体代言人的;作风不严不实,不担当,不作为,“四风”问题突出的;近五年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2、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相关规定受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3、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违反刑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刑事处罚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治安拘留处罚的;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被调查期间或曾受到处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5、患有严重疾病无法正常履职的。
 
  6、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7.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三、薪酬待遇
 
  经考试合格录用者,按照编外人员进行管理,参照2019年大亚湾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7024元/年(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差异化绩效奖励。
 
  四、组织程序
 
  1.发布公告→2.现场报名→3.资格审核→4.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5.发放《准考证》→6.组织考试(笔试→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公告→面试→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7.组织体检→8.考察→9.公示与录用。
 
  (一)现场报名
 
  为确保报考人员诚信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和代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携带全部报名资料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7日至9日
 
  2.报名地点:惠州大亚湾区西区第一小学(大亚湾大道227号)。
 
  3.应聘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1)填写《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0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附件);
 
  (2)身份证、学历证书,其中国外(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2张;
 
  (4)中国共产党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核
 
  由区宣教局严格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和招聘公告、报考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查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录用等资格。
 
  (三)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由区宣教局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发布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四) 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的准考证由区宣教局制作并于笔试的前一天在报名点现场发放,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签名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重要证件,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五)组织考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内容为城市党建工作、党组织基层干部日常工作、党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面试分数,并在成绩单上签名确认。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党建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过程全程录音或录像,并按要求保存。每名面试人选的面试时间一般为8分钟,同时按有关规定组成面试评委小组,评委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
 
  面试公告发布以后,在后续招聘程序中因自愿放弃或发现影响录用问题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发布。
 
  (六)组织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各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宣教局组织实施。
 
  体检对象名单及有关安排由区宣教局提前3天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发布。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区宣教局按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成员签名,并经招聘单位审核盖章。
 
  考察中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瞒报个人真实情况或者存在有其他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八)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录人员。拟录人员名单由区宣教局在区宣教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139号)第28条规定: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凡存在与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有涉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即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情形的,报考人员均须回避,不得报考该单位的岗位;从事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3.违反回避规定要求的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其它相关事项
 
  1.本方案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报考人员应符合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0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
 
  4.报考人员须自觉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长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5.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因个人原因60天内未能配合区宣教局办完录用手续的,视为个人放弃录用,空缺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6.除公告具体说明外,所有截止日期计算均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本方案由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0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5562637
 
  监督投诉电话:0752-5562932(区纪委派驻区宣教局纪检组)
 
 
  大亚湾区委教育工委2020年公开招聘党建指导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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